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天猫平台林氏木业家具旗舰店,虚假宣传,描述不符

友爱喵 发布于 2022年08月05日 18:01
  • 17361014350
  • 林氏木业
  • 客服不处理,虚假宣传,价格问题
  • 赔偿,作出处罚,修改宣传内容
  • 3396元
  • 投诉已完成
友爱喵 评价 08-22 09:15:54


友爱喵 确认完成 08-22 09:15:54


林氏家居
回复 08-19 11:10:38

已隐藏内容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8-19 11:07:50

林氏木业有问题客服也不解决,工商投诉也未得到回复,自称店长的人,二次承诺会给回电也没有后续。不理解,林氏木业内部没有管理吗?


林氏家居
回复 08-15 18:06:02

已隐藏内容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8-15 18:00:22

林氏木业不履行承诺,店长承诺自己客服存在问题,但不提供解决方案。麻烦核实!!


林氏家居
回复 08-15 17:33:28

已隐藏内容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8-15 17:31:15

并未联系处理,请加急


林氏家居
回复 08-13 15:26:09

已隐藏内容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8-13 15:20:47

要求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双方达成一致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8-13 15:16:55

并未联系处理投诉问题,请核实!


林氏家居
回复 08-05 19:08:17

已隐藏内容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8-05 19:01:47

已分配商家 林氏木业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8-05 19:01:47


友爱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8-05 18:01:04

7-28零点下单林氏木业4人位沙发,下单 前我朋友提前咨询过他家在线客服,客服明确告知这款4人位沙发是前35名抢半价,半价到手1520,。7-28零点页面描述前80名半价,我于2022-7-28-00:00:08s付款, 大约10s后查看页面仅售出30件商品,我是90%是抢到了前80名活动,7.29商家名单公布,名单显示我中奖了在活动中奖名单内,但是并没有抢到半价,商家解释跟我说只有三人位可以参加半价,但页面描述并没有说只有3人位可以抢半价,页面描述的很清楚,前80名半价,并没有说只有3人位沙发可以抢半价,而且活动名单出来后咨询商家我是不是抢到半价,商家也回复“是的呢” 目前我非常不认可商家的解释!!商家描述不符,虚假宣。我要求商家履行页面承诺,按照页面描述给我半价。 以下图片可以看到我下单后只售出30件,现在抢到名单后商家不认账,希望平台能核实处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0条评论|0人参与网友评论
最热评论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17498

累计有效投诉25682675

黑猫投诉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齐鲁晚报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