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q旗舰店售卖不合格电动车头盔,要求道歉、退款及赔偿500元。

- 17377367034
- 阿里客服
- 货不对板,伪劣产品
- 退货退款,赔偿,作出处罚,道歉
- 73.42元
- 处理中

补充商家的淘宝店铺以及企业信息

已分配商家 阿里客服


我在2024年11月2号在淘宝店铺acq旗舰店,购买了一款电动车头盔,11月6日下午收到货,到货后打开快递包装发现该产品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没有生产日期,更没有3c认证。我以为可能是暴力快递遗失或者商家失误未寄。于是与商家进行沟通,本意是要求商家补寄合格证即可,然而商家试图误导我把商标当作合格证,并在被我戳穿后,只给一张3c认证证书的线上图片。我再三强调后,商家仍然试图玩文字游戏,只许诺补寄“布标”,而对补寄合格证的明确要求态度模糊。故而,认定该头盔并无合格证,且商家知情。 商家明知该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却依然在平台上售卖,商家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还可能危及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同时因为商家的欺诈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客可以要求商家进行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计算。现在要求商家、道歉、退货退款并承担来回运费、按照法律退回头盔并赔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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